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六方面问题,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市区各级职能部门将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我市住房租赁等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并依法依规处理。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畅通专项整治期间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广大市民群众在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中的监督作用,各区住建部门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