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20-09-13    浏览:9149

证书领取须知:


1、  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  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  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  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鉴于最近几个月期间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申报量比较多,通告核发后,办理证书打印、领取集中,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请广大企业按照以下提示合理安排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安全生产许可在通告发布后,按照通告上办理领取的时间到所在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换发证书(成都市为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通告发布后,按照通告上办理领取的时间到省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换证,无特殊情况,上午办理手续,当天下午3点后可领取证书;下午办理手续,下个工作日上午10点后可领取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公示,并在公示期间对部分申请人申报的业绩进行了抽查、核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本通告中凡业绩核查不属实的许可事项,不批准其该项资质,并自本通告之日起半年内不受理企业此项行政许可申请。